我省安排4.95亿元支持乡村e镇建设
3月21日,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,2024年我省安排省级乡村e镇资金4.95亿元,省级商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.54亿元,以全方位的财政政策资金保障,构筑“数商兴农”经济新优势,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。
据悉,2022—2023年我省累计下达乡村e镇建设省级补助资金9.09亿元,着力构建“产业+电商+配套”的可持续发展电商生态体系,深入推进了乡村e镇“四大中心”建设,县级物流配送体系更加完善,主导产业更加清晰,市场主体和人才队伍不断壮大,全省乡村e镇累计新增市场主体9315家,引进电商龙头企业265户。
省级商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: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9500万元,对一般企业和小微企业出口贸易信用保险保费予以支持,支持先进技术、设备、关键零部件进口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2500万元,支持全省会展业协调发展、促进电子商务和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、支持脱贫人口增收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7251万元,支持组织、承办招商引资活动,支持做好重点领域利用外资工作。市场主体倍增方向资金16200万元,全力保障市场主体倍增要素落实落细,支持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贯通发展,为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、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重要资金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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